【日本游客遭泰国网约车司机半路赶下车并殴打 政府严肃追责】
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,6月1日,泰国总理府部长素帕玛作为负责监管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(OCPB)的部长,紧急指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秘书长拉农协助一名52岁的日本游客。
此前,该游客乘坐某知名应用程序平台提供的网约车服务时,遭司机以“车费与路程不相称”为由,在曼谷阿索克地区半路赶下车,随后司机还下车对其实施人身攻击并致其受伤。有关事件此前已由社媒曝光。
素帕玛表示,总理阿努廷高度重视游客安全和旅游信心政策,此事件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。根据《消费者保护法(1979)》第3条规定,消费者是指商品使用者或服务接受者,并不限定必须为泰国公民,因此该名日本游客享有与泰国消费者同等的法律保护。根据该法第4条规定,消费者有权获得安全服务保障,即叫车后应安全抵达目的地,而非被遗弃在途中或遭受攻击;消费者有权获得公平待遇,在双方达成用车协议并支付车费后,司机必须将乘客送达目的地,不能以“车费不划算”为理由中途赶客下车;消费者在遭受损害时有权获得赔偿。
她指出,本案已完全符合上述各项侵权情形。对此,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已安排于6月5日上午10时传唤涉事应用平台公司到委员会办公室说明情况,审查其司机筛选机制及处罚措施,并要求平台共同承担责任,对受害人进行赔偿。此外,委员会还于6月12日邀请约13家同类经营企业召开会议,共同制定统一监管标准。
素帕玛表示,绝不允许缺乏责任感的服务提供者欺压和伤害消费者。尤其受害者还是外国游客,是国家的贵宾。此事已经影响国家形象。平台必须对乘客安全和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,而不能只是把司机封禁后就当作事情结束。
她进一步指出,此案反映出车辆管理、司机管理以及平台审核机制等多个系统性问题。
因此,她已要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,包括泰国国家警察总署加快追捕在逃司机并依法处理;陆路运输厅调查涉案车辆及公共运输驾驶执照情况;电子交易发展局(ETDA)监督数字平台运营情况。
同时,委员会还将派员探望受害者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并要求有关部门在30天内提交调查结果。
最后,素帕玛还赞扬事发现场热心民众及时伸出援手,避免事件进一步恶化。她表示,泰国人民在危急时刻展现出的善意与帮助,挽回了受害者的感受,也维护了国家形象。政府对此表示由衷感谢。
(编译:hansa;审核:wan;来源:thairath)






